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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安全员继续教育流程安排

关于南通市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延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住建部先后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续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延续时间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

二、准予证书延续的条件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

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一直以来为我市区建筑企业提供安管人员培训考试、证书管理等服务,现将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办法公布如下:

一、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续业务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2、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3、参加南通建校组织的年度8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满24学时)的证明材料。